如何保障码头固定吊机设备的安全使用
1、在使用时,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。如果控制器、制动器、限位器、电铃,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,严禁吊重。要听从信号员指挥,但对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,都应停车。司机要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,开车前应先鸣铃。
2、当接近卷扬限位器,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,速度要缓慢。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,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,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。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、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。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。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。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。
3、工作停歇时,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。运行中,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。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。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。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,要听从指挥,步调相同。运行时,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些的距离。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,切断电源,挂上“禁止和闸”的警示牌。地面要设围栏,并挂“禁止通行”的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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